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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2-25 08:14  

关于开展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规定及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各类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年度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人员范围  

20171231日前在岗的全民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在规定的考核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  

2.长期不在岗(离岗时间半年以上)人员(含因私出国及公派出国或脱产学习超期不归者)。  

3.未经组织批准擅离职守人员。  

4.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应列入考核范围内的人员  

二、考核结果的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优秀人数的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相应人员总数20%以内;工勤人员优秀人数的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相应人员总数的15%以内。  

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考核期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  

2)未完成规定工作数量或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直接责任人;  

4)不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5)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6)利用新闻媒体或网络破坏学校声誉并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7)按学校其它规定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3当年受到警告处分的,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12个月)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24个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处理办法  

1.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未确定考核等次),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一年内不得聘到上一岗位;  

3)下一年度不予晋升薪级工资档次;  

4)不享受本年度绩效工资中年终奖励津贴部分;  

5下一年度不得申请参加各种层次的学历进修及其它各种培训;  

2.不合格等次人员的处理办法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可以调整其岗位或安排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考核仍不合格,学校可以单方面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协调落实年度考核各项工作。  

2.各部门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部门党政领导组成。  

3.被考核人员应对照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并在规定的时间和人员范围内述职,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所在部门人数的80%)。最后由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按考核标准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同时,在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  

4.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其考核结果以组织部考核为准。在计算优秀比例时,中层干部不计入各部门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干部总数。  

5.各部门核定的优秀指标见《沈阳大学2017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五、几点说明  

1.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本部门考核实施方案。  

2.经学校批准公派出国、脱产学习的教师,在规定的脱产期限内,经所在部门考核,如能完成学习或研究任务,年度考核结果可按合格掌握。  

3.现已转岗的教师按管理干部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4.借调到各部门的教职工,借调期满6个月以上的,在借调部门考核;借调期不足6个月的,在原部门考核。  

六、考核材料的报送  

1.需要报送的材料  

1)附件2:《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此表中人员按照工资号由小到大排序,其中人事代理职工单独排序。  

2)附件3:《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3)附件4: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纸质版)。  

此表顺序应与《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上的名单顺序一致,按工资号排序。  

2.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201815日下班前将年度考核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周广昌王宁,联系电话:62268602  

 

 

沈阳大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附件1:沈阳大学2017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沈阳大学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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