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辽
宁特聘
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辽宁特聘教授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攀登学者等学术称号的人选不在辽宁特聘教授评选范围。学校主要领导同志不参加辽宁特聘教授评选。
3.学术造诣较深,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大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辽
宁特聘
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申报人选,每个学科限报1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请有申报意向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审核:部门审核申报人材料,并在一览表中签署意见。
3.材料报送: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4.确定人选:人事处将各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汇总,并上报学校领导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申报所需材料
1.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2.辽宁特聘教授课题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3.2017年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4.辽宁特聘教授附件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电子版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制作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
(1)附件材料封皮;
(2)目录(需注明页码);
(3)申报人选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国外学历需另附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4)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7)申报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8)申报人选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做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学校与申报人选签订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
五、有关问题说明
1.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周二)中午下班前
联系人:姜钦扬联系电话:62268603
附:1.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书
2.辽宁特聘教授课题项目申报书
3.2017年辽宁特聘教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30日